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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来看,大型游乐场专业化的管理将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传统的“保姆式”的游乐场托管方式呈现出的种种弊端,注定其原来的发展之路将会越来越艰难。通过游乐场所有方和托管机构(公司)之间的利益绑定,实现长期紧密合作、风险利润共担共享的机制,将是游乐场托管的发展趋势,以下三种合作方式值得尝试。
一、共同成立投资开发公司。
游乐场作为旅游过程的核心吸引物之一,是产业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游乐场的投资开发也引起了传统托管公司(机构)的高度关注和浓厚兴趣。游乐场托管公司(机构)成立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参与游乐场投资,属于一种重资产运作,这对长期从事智力输出、实施轻资产运作的游乐场托管公司(机构)来说,无疑是一种新的尝试与挑战,需要其结合自身的资金、管理团队等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与选择。
二、共同成立游乐场运营管理公司。
实际上,近年来游乐场管理、托管机构也认识到传统托管模式的不足,不断寻求与游乐场所有方新的合作模式,通过双方共同成立游乐场运营管理公司这种方式,共同经营管理游乐场来实现长期的稳定性合作。需要注意的是,游乐场管理机构(公司)与游乐场所有方若共同成立公司用于经营管理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游乐场项目,需明确新成立公司与原游乐场所有方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明确后期运营成本、利益分配和前期大量投入成本之间的关系,否则将造成对原游乐场所有方的不公平。
三、先托管后付费模式。
传统的游乐场托管方式,因较高的托管费用、存在无法避免的风险而不愿被游乐场所有方所接受。可以尝试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思路,实施先托管后付费的托管模式。
游乐场的运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不同类型的游乐场,应该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不是所有的游乐场、不是游乐场的每个阶段,都适合于托管。专业化的游乐场运营管理对每个游乐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事实上,无论是游乐场托管还是聘请游乐场职业经理人,都非长久之际,培养并形成属于自己的管理团队,对游乐场来说才是上策。但游乐场也正面临着人才流动的严峻挑战,作为游乐场,更应该加强游乐场组织的文化建设,从情感上、事业上、待遇上留住人才,尽可能实现管理团队的稳定性。